市站各監督科,各區縣(市)安監站,在長各建設、施工、監理單位:
為切實加強春節后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實現建筑工地復工期間的安全平穩及全年安全生產工作的良好開局,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前部署,認真做好復工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今年春節放假期間我市以低溫雨雪天氣居多,建筑工地長時間停工造成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受控狀況不明,尤其是深基坑、高邊坡、建筑起重機械設備、腳手架等部位容易發生安全生產事故,而且春節過后,務工人員同時大量進入施工現場,一些新進人員、轉崗人員容易出現思想松懈、安全意識淡薄等問題。
各單位應深刻認識春節長假后建筑工地安全生產特點及形勢,堅決克服盲目樂觀情緒和松懈麻痹思想,加強領導,明確責任,認真部署節后復工工作。建設、施工、監理單位應在春節放假前制定節后復工計劃安排,春節后關鍵崗位人員應在作業人員進場之前進入工作崗位,由領導帶隊開展安全生產檢查,消除安全隱患,組織對“班前會”和安全監理報告制度等文件的宣貫和部署工作。
施工單位應認真做好作業人員管理工作,對進場作業人員逐個登記造冊,核對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件。根據不同的崗位,開展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工作,調整好節后作業人員的思想狀態,特別是對新進人員、轉崗人員和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必須先履行教育培訓、安全交底、班前會等必要程序后方可上崗作業。
二、明確重點,扎實做好復工前安全文明施工排查工作
各建設、施工和監理單位要嚴格對照《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11)、《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檢查標準》(CJJ/T275-2018)、《城市軌道交通工程質量安全檢查指南》(建質〔2016〕173號)要求,對房屋建筑、市政道路橋梁、軌道交通建設項目進行全面的復工安全檢查。同時,要突出檢查重點,切實加強以下幾個方面工作:
1、加強深基坑、高邊坡的檢查。重點檢查支護、排水、坑邊堆載、防護措施等是否符合要求,要對深基坑、高邊坡的位移、支護錨固內力、周邊建筑物、管線等進行復測,檢查深基坑、高邊坡及周邊土體的變形情況。
2、加強各類腳手架、支模架、卸料平臺的檢查。重點檢查搭設材質、基礎(懸挑梁)處理、桿件連接、連墻件、錨固拉接、構造措施及安全防護措施等是否符合要求。
3、加強建筑起重機械、樁工機械、架橋設施及自升式架設設施是否具備安全使用條件的檢查。重點檢查設備基礎、結構構件、附著錨固(附墻支座)、動力裝置、操控裝置、安全保險裝置、設備配電、安全防護設施、周邊作業環境條件、安全檢測等是否滿足要求,并按要求進行試車檢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加強臨時用電的安全檢查。重點檢查配電箱(開關箱)電器配置是否規范,漏電開關是否靈敏可靠,接零保護系統是否設置到位,外電防護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5、加強人工挖孔樁、地下暗挖工程、盾構工程等安全檢查。重點檢查專項施工方案編審、論證,以及“防中毒、防高墜、防坍塌、防觸電”等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6、加強各類臨邊洞口安全防護、臨建設施及消防設施的檢查。重點檢查臨邊洞口安全防護設施是否穩固,施工現場及辦公區、生活區消防設施的配備是否符合要求。
7、加強揚塵防治的檢查。重點檢查揚塵防治“8個100%”措施落實情況,施工圍擋設置是否堅固、干凈、整潔,施工現場裸露黃土的復綠控塵措施是否落實,車輛沖洗裝置、道路硬化、易起塵物料堆放等是否符合要求。
三、落實責任,嚴格執行復工申報程序
對申報節后復工的建設項目,應嚴格執行以下工作程序:
1、施工企業及項目部應認真做好復工前準備工作,開展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自查自糾工作,消除施工現場安全隱患。
2、建設、監理單位應開展同步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文明施工問題,應及時督促整改落實。
3、經施工企業安全管理部門復查認為施工現場具備復工條件后,由項目經理、施工企業安全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和建設單位安全負責人簽署復工意見,由負安全生產首要責任的建設單位向安全監督機構申請復工核查,并提供復工排查情況反饋表(見附件)、各方開展的復工前安全檢查及整改復查記錄等資料。
四、嚴格監督,認真開展復工核查工作
市站各監督科、各縣(市)區安監站要強化安全生產監管,督促責任單位切實做好春節后建筑工地復工安全管理工作,對轄區內建設項目復工情況進行日常巡查,并對申報復工的建設項目進行現場核查。
1、核查重點:一是檢查施工項目部和現場監理部關鍵崗位人員是否到崗履職,對人員不到崗的項目,一律不允許全面復工。二是檢查各責任主體單位是否按照要求對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狀況進行排查,是否有排查記錄,對未認真開展檢查、存在嚴重安全隱患或文明施工不達標的,一律不允許復工。三是檢查進場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是否到位,沒有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的、現場無記錄的,一律不允許復工。四是檢查揚塵防控措施是否落實,對未認真落實環境治理“藍天保衛戰”工作要求、施工現場揚塵防控不到位的,一律不允許復工。五是采用差別化管理方式,要對施工難度大、安全隱患問題較突出的項目進行重點監管。
2、各監督科、各縣(市)區安監站要認真履行監督職責,各監督組、監督科負責人要對各項目的復工情況進行核查,分管領導負責督促落實。對經安全監督機構現場核查達不到復工條件、沒有執行復工程序而擅自復工的建設項目,一律簽發停工通知書,季度考評按不合格認定,對項目經理實施扣分處理,對拒不整改的責任主體,一律認定上報責任單位和人員不良行為記錄。
附:節后復工隱患排查情況反饋表
2019年1月16日
抄報:市住建委
項目節后復工排查情況反饋表
序號 |
檢查項目 |
檢查內容 |
檢查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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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設、施工、監理單位安全保證體系情況 |
1、建設單位安全管理人員是否到崗履職; 2、施工項目部和監理部關鍵崗位人員是否到崗履職; 3、分包單位關鍵崗位人員是否到崗履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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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安全教育情況 |
1、進場作業人員登記造冊,特種作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 2、作業人員是否與施工單位簽訂勞動合同; 3、是否開展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4、是否開展“班前會”和安全監理報告制度的宣貫和部署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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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安全文明施工檢查情況 |
1、施工單位是否組織開展復工前安全文明施工檢查,是否建立檢查臺賬,對檢查發現問題是否整改落實。 2、建設、監理單位是否開展同步檢查,形成檢查記錄。 3、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識別是否符合要求,安全措施是否落實,是否存在安全隱患。 4、文明施工及揚塵防治(含視頻監控、揚塵監測設備)是否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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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意見:
項目經理(簽字、蓋章):
檢查日期: |
檢查及復工意見:
施工企業安全部門(簽字、蓋行政章):
檢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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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及復工意見:
項目總監(簽字、蓋行政章):
檢查日期: |
檢查及復工意見:
建設單位安全負責人(簽字、蓋行政章):
檢查日期: |
注:1、檢查情況應附相應的檢查記錄及整改復查記錄;
2、本表一式四份,建設、施工、監理、安全監督機構各一份。